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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合法吗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劳动纠纷2024-02-21 15:10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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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是不合法的。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工资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扣除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扣除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1、在旷工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当天可以不支付工资,但除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外,用人单位不得扣除额外工资。

2、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由于劳动者旷工造成的一定损失,用人单位可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的赔偿。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3、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者在工作中要遵守劳动纪律和规定,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履行职责。如果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旷工,应提前与用人单位协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与此同时,劳动者还应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和法律规定的扣薪方式,避免被不合理的扣薪。

 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合法吗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三十八条

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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