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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新婚姻法房产加名无效?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债权债务2022-07-26 09:36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经业主同意,在婚后房产可加对方姓名。

显然,如果买房是婚前行为,那么房产是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是共同财产。只是在这种情况下,给配偶加个名字,需要再收契税。因为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上配偶的名字,是婚前个人单独拥有的财产,部分产权份额转让给配偶,按照转让登记(赠与)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权证)、房屋登记费。至于收费标准,各地房管部门要求不同。

如何加上配偶的名字?

如果贷款还清后可以加名字,手续很简单,可以直接到当地房管所办理正常的加名过户手续,带上个人身份证、产权证、结婚证。

短期内不打算全部还款的,应先向贷款银行出具证明,表示银行同意将配偶增加为产权所有人,然后向房管所申请加名。

加名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这个问题主要取决于房产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以及双方的投资。符合下列条件的,加名无效:

1.婚前买房,只写一方名称:即使婚后加上配偶名称,离婚时,也作为婚前财产,另一方不得分割。

2.男方全款买房,只写女方名字:只要女方有证据证明该房产属于男方“赠与”的,即使后来加了男方的名字,离婚后男方也无权分割。

3.婚前贷款买房,只写一方的名字,婚前贷款买房,不同于全额买房,因为贷款买房涉及贷款还款比例的问题。即使贷款一起偿还,离婚后财产登记在谁名下,就属于谁。对方一起偿还贷款的,离婚后,应当赔偿对方相应的补偿款。

4.父母一方以双方名义出资购房:父母婚后为双方出资购房的,视为父母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的除外。

5.父母一方出资购房,记录在子女名下: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视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022新婚姻法房产加名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第一款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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