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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单独所有是什么意思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房屋土地2023-08-30 14:26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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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单独所有是指夫妻双方仅一方拥有,是房屋产权属于登记产权人独有,没有其他所有人。

但在夫妻共有财产的原则下,无论房产证上注册的名称是谁,如果房产是婚后购买的,夫妻双方对产权分割没有其他书面约定,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

假如一方婚前独资购买房屋,则原则上视为一方婚前财产,另一方不占用产权。

1、假如房产证上注明了单独的所有权,说明是对方的个人所有权,也就是说,房产所有权100%属于他个人。

2、首先,婚前买房,婚后取得房产证,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3、根据新婚姻法,只要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是共同财产,无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

4、假如夫妇一方在婚前支付了所有的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这所房子就是婚前财产。所以,离婚时,对方无权要求分割。

5、需要注意的是,共同偿还部分,无论是一方用个人工资偿还贷款,还是双方用工资偿还贷款,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实能够证明其还款资金来自婚前个人财产,则该部分不得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6、房屋产权证上有名字一方,若不承认对方在购房时出资,则认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对方出钱,也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不能判决一方给予适当的赔偿。

房产证上单独所有是什么意思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房屋登记办法》

第二十五条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

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

第二十六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法律上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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