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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合同需要哪些条件才能签订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劳动纠纷2024-03-22 16:11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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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无固定期限合同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确切的劳动合同终止时间。

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在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签或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的劳动者。

2)当用人单位首次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重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0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需要哪些条件才能签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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