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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孕妇怎么赔偿?法律有规定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劳动纠纷2022-03-21 15:18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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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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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开除孕妇。如果单位非法开除孕妇,需要赔偿。那么开除孕妇怎么赔偿?下面随着法临说法小编来为大家讲解一番,一起来看看吧。

开除孕妇怎么赔偿

孕妇合同到期,公司不能终止劳动合同

1.如果孕妇有法律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孕妇职工无法定过错的,属于非法终止,应当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经济补偿:按本单位劳动者工作年限计算。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下的,支付半个月。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里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经济补偿的最高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法》在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中,对“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给予了特殊保护,即:对“三期”内的女工,企业不得在女工无主观过错的情况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中,只是笼统地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由此看来,如果企业与你表姐终止劳动合同并无不妥。

但是,在劳动部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从女职工的生育及哺乳等实际情况出发,又作了补充性规定,其中第34规定:“除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因此,如果他们老板现在就终止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他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只有延续到孕期、产期、哺乳期满时,方可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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