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债权债务 > 正文

借款人不承认借款怎么办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债权债务2024-08-13 16:16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借款人不承认借款存在的,出借人可以先收集相关证据与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

1、协商:尝试与借款人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还款计划。

2、收集证据:尽可能收集所有能够证明贷款事实的证据,如转账记录、银行流量、借据、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

3、法律途径:如协商无效,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应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

4、法院审理: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借款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经济能力、交易方式、交易习惯、财产变动、证人证言等因素,判断借款事实是否发生。

5、利息问题:借款人对利息协议不明确的,法院可能不支持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请求。

6、法律咨询:在采取行动之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有关您具体情况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总之,民间借贷最好以书面形式明确记录借款事项,避免遗漏关键信息或协议模糊,注意保留相关证据,避免后续不必要的纠纷。

借款人不承认借款怎么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关于本站:法临海量律师平台已认证,汇聚执业多年律师团队,办案经验丰富,专业律师精准解答您的问题,问律师最快10秒响应!法律问题免费在线提交,律师在线回复,智能推荐擅长领域已认证律师为您服务。
提示:法律问题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还有疑问?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极速咨询 资质认证 高效沟通 及时回复
关于本站:法临海量律师平台已认证,汇聚执业多年律师团队,办案经验丰富,专业律师精准解答您的问题,问律师最快10秒响应!法律问题免费在线提交,律师在线回复,智能推荐擅长领域已认证律师为您服务。
提示:法律问题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看完仍有疑问?浏览更多不如直接提问99%用户的选择!
极速咨询 资质认证 精准解答 及时回复
法临说法 Powered by 4.6.2 2009-2024 ©Xunruicms Inc. 法临网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00265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