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房屋土地 > 正文

宅基地确权后老人不在了谁来继承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房屋土地2024-07-29 11:26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继承人只有使用权。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宅基地上的房屋作为个人合法财产,可以继承。一旦房屋被继承,继承人也按照“房地产一体化”的原则间接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若老人留下遗嘱,明确了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人,则应按遗嘱执行。若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时,第二顺序继承人(如兄弟姐妹、祖父母等)不参与继承。

继承流程如下:

确定继承人:确定合法继承人,并取得他们的同意。如无直系血亲或其它合法继承人,宅基地将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办理继承公证:继承人需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房地产登记:携带公证书、原宅基地使用证、死亡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纳税: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如契税等。

争议解决:如果继承人之间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法院作出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继承,只能随房屋继承。宅基地确认后,老人不在了,使用权的继承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程序。合法继承人可以办理继承公证和房地产变更登记,合法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确权后老人不在了谁来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关于本站:法临海量律师平台已认证,汇聚执业多年律师团队,办案经验丰富,专业律师精准解答您的问题,问律师最快10秒响应!法律问题免费在线提交,律师在线回复,智能推荐擅长领域已认证律师为您服务。
提示:法律问题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还有疑问?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极速咨询 资质认证 高效沟通 及时回复
关于本站:法临海量律师平台已认证,汇聚执业多年律师团队,办案经验丰富,专业律师精准解答您的问题,问律师最快10秒响应!法律问题免费在线提交,律师在线回复,智能推荐擅长领域已认证律师为您服务。
提示:法律问题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看完仍有疑问?浏览更多不如直接提问99%用户的选择!
极速咨询 资质认证 精准解答 及时回复
法临说法 Powered by 4.6.2 2009-2024 ©Xunruicms Inc. 法临网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00265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