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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违约金30%的法律依据是哪一条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房屋土地2024-03-01 14:58 0
沈展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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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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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违约金30%的法律依据

1.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违约金上限30%的解释并非合同标的金额,而是实际损失。即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一方若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违约方也要对损失进行赔偿。违约金不超过损失30%的规定,旨在限制“赔偿责任”与“违约金赔偿”叠加时的过高违约金。

2. 违约金由双方协商设定,法律未作规定时,可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若违约金过低,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当事人可约定一方违约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约定违约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 《民法典》生效后,原规定失效,新规定要求违约金既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应与实际损失相符。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规定违约金不得超过30%。若违约金过高,可适当减少;若低于损失,可适当增加。

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 若合同双方有约定,按约定处理。可约定违约方应根据违约情况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约定违约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若低于损失,可增加;若过高,可减少。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仍应履行债务。

2. 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违约金一般等于实际经济损失。违约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所致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能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预见或应当预见的损失。

民法典违约金30%的法律依据是哪一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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