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共同债务一方不履行怎么办好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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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夫妻决定离婚时,除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外,还需要处理共同的债务问题。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如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原本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越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所承担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愿的除外。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债权人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要求偿还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如果一方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利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具体措施如下:
1. 保留证据: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借款凭证、银行转账记录等,以便证明共同债务的存在和金额。这些证据在法律程序中非常重要。
2. 协商解决:可以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寻求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可以明确指出对方的责任和义务,强调共同债务的重要性,并希望对方能够以合理的方式分担这些债务。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冲突。
3. 寻求律师帮助: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寻求律师帮助。可以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采取法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在律师的帮助下,可以采取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履行共同债务的责任。
4. 提起诉讼:夫妻离婚债务共同还对方不还的,另外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进行偿还。
5. 执行程序:如果法院判决对方必须履行共同债务的责任,但对方仍然拒绝执行,可以申请执行程序。执行程序包括查封、拍卖对方的财产等措施,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提示:法律问题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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