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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承揽人的责任?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劳动纠纷2021-12-27 14:06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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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什么是承揽人的责任?

1.主体质量的责任。

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交货定作物或完成工程,定做人同意使用的,应按质论价,不同意使用的,对逾期交货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修理、更换、修理、更换等,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承揽人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主体数量的责任。

由于定作人仍需要的数量低于合同规定的产量或完成工作,应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3.为作物定包责任。

不按照合同规定包装的作物,需要重新修理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对其进行重新包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对于不能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人应当偿付定作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的价值部分。由于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而导致定作物毁损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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