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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有催款记录怎么处理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债权债务2024-09-02 15:26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借款人不按时还款,催款记录可作为支持债权主张的重要证据。

借钱不还的处理步骤:

保留催款记录:保留所有催款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催款信、电子邮件、短信、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

书面催款:以前没有书面催款记录的,可以发送书面催款函,要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还款。书面催款函应包括借款事实、金额、还款期限、逾期利息等,并要求对方确认收到并回复。

记录对方的回应:如果对方对催款有回应,无论是同意还款还是提出异议,都应保留这些记录。

协商还款计划:对方暂时不能一次性还款的,可以尝试协商分期还款计划,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律师函:如协商无效,可考虑请律师发律师函,正式要求对方还款。

准备起诉:对方仍不还款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个阶段,催款记录将成为证明您债权的重要证据。

诉讼:向法院提交诉状,并附上所有相关贷款和催款记录作为证据。

申请执行:一旦法院判决支持您的债权,对方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整个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律师可以帮助评估证据的充分性,提供法律建议,并在必要时代表当事人提起诉讼。

借钱不还有催款记录怎么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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