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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不到位有权拒交物业费吗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综合法律2024-08-23 13:41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如果业主认为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通常不能直接拒付物业费。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即使不接受或者不需要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也不得拒绝支付物业费。

若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应先与物业公司沟通,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物业服务存在重大缺陷,业主可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或减少物业费用。

物业服务不到位的,如有下列情况,可拒绝缴纳物业费:

1、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

2、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物业管理企业尚未提供相应服务的。

3、物业合同约定,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时可以拒绝支付物业费。

如果业主想拒绝或少交物业费,应收集物业服务不到位的照片、视频资料等相关证据,以及其他业主的联合抗议书,这些可以作为诉讼过程中的证据。但是,即使物业服务存在问题,业主也不能完全拒绝支付所有物业费,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判决业主支付部分物业费。

总之,面对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包括与物业公司沟通协商,甚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单方面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也应保留有关证据,以备在必要时使用。

物业管理不到位有权拒交物业费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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