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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个人担保人会连累妻子吗怎么办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债权债务2024-07-09 13:56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丈夫作为个人担保人,除非担保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否则一般不会连累妻子。

若夫妻一方未经配偶同意对外担保,则担保行为的法律效力不如配偶,且担保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服装、食品、住房、交通、医疗、履行法定赡养义务、必要的沟通和娱乐,以及因共同生产经营活动而承担的债务,以及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和夫妻双方同意而支持亲友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愿表示所负债务。

2.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

3.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越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但债权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愿的除外。

担保具有鲜明的个人属性。如果担保不符合夫妻共同借款的协议,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夫妻不从这种行为中受益,则担保行为应属于债权人与担保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

未经妻子同意,丈夫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的,妻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担保合同无效。妻子因丈夫无权处分而遭受损失的,妻子有权要求丈夫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处理丈夫担保债务时,法院还会考虑担保的目的和收入、债务的性质以及地方法律的规定。如果担保债务不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也不能获得经济利益,那么这部分担保债务通常被视为个人债务,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因此,如果妻子担心丈夫的担保行为可能会对自己产生影响,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情况下的法律建议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丈夫个人担保人会连累妻子吗怎么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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