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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竞业协议公司不给补偿还有效吗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劳动纠纷2024-07-04 14:47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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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签订竞业协议的公司一般不给予补偿是无效的。公司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但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的,员工可能有权终止竞业限制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要求解除竞业限制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者不得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劳动者已经履行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公司未支付补偿的,职工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后,仍可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但是,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即使公司没有支付赔偿金,劳动者也可能不能主张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或要求赔偿。因为竞业限制的补偿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生存权,如果劳动者已经违反了协议,就不会因为限制而遭受损失,也不应该从中获得额外的经济补偿。

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即使双方在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实际的法律保护期限也不会超过两年。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方的司法实践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会因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的司法实践而有所不同。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指导。

签了竞业协议公司不给补偿还有效吗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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