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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需要赔偿工伤股东吗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劳动纠纷2024-04-20 08:50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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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在公司运营过程中,股东作为公司重要的组成部分,如果在工作中发生工伤,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呢?本文将详细探讨这一问题。

一、公司需要赔偿工伤股东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公司对工伤股东的赔偿责任与普通员工的赔偿责任并无本质区别。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公司法》第146条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执行职务或者因公司的原因遭受人身损害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股东在公司任职并执行职务时发生工伤,公司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股东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伤残津贴等。

二、股东是否属于公司职工?

部分股东可能并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此,《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参加用人单位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个人雇用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雇用的劳动者。

只要股东在公司任职并执行职务,即使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也属于公司职工,公司应当承担其工伤赔偿责任。

三、股东自愿放弃工伤保险待遇

股东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如果股东自愿放弃工伤保险待遇,则公司无需承担其工伤赔偿责任。

需要提醒股东,放弃工伤保险待遇并非明智之举。一旦发生工伤事故,股东将无法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医疗费用、误工费等损失只能由个人承担,可能会造成较大的经济负担。

公司对工伤股东的赔偿责任与普通员工的赔偿责任基本一致。股东只要在公司任职并执行职务,即使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也属于公司职工,公司应当承担其工伤赔偿责任。股东有权决定是否参加工伤保险,但放弃工伤保险待遇并非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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