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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产假生育津贴怎么领取?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劳动纠纷2024-04-03 15:47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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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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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指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时给予的生活费用。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

1. 参保要求:职工必须参加生育保险,并在分娩前满足当地规定的连续缴费月数(通常为9个月)

2. 产假规定: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产假天数,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加上地方政府规定的奖励假天数。四川一般是158天产假。

3. 计算公式: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 30天×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工资的,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

领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生育津贴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结婚证等。对于非本地户籍参保人员,可能需要提供街道(乡)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和夫妻单位出具的《婚姻生育证明》。

由所在单位将申请材料报送被保险缴费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可由用人单位或银行发放。

选择用人单位发放的,单位应当在申请次月中下旬收到生育津贴后及时支付给申请人;选择银行发放的,生育津贴将于申请次月15日发放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生育津贴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不能同时领取生育津贴和工资。如果公司没有为女员工缴纳生育保险,或者因为没有足够的时间缴纳生育津贴,公司需要为女员工发放产假工资。

休产假生育津贴怎么领取?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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