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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本人到场鉴定吗?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劳动纠纷2024-09-02 13:47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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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劳动能力鉴定通常需要亲自到现场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又称工伤伤残评定,是指劳动者因工伤或职业病对劳动和生活能力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或亲属的申请,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医学专家,运用医学科技的方法和手段,根据国家制定的伤残评定标准和劳动保障相关政策,对工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综合评价。

工伤职工在医疗结束或者医疗期满后,应当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职工在鉴定过程中,需根据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鉴定,以便专家组对其伤情进行评估。

因行动不便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的工伤职工,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上门鉴定服务。工伤职工本人在某些情况下不能提出申请的,其近亲属也可以代为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的过程一般包括提交申请、材料审核、组织鉴定、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等步骤。鉴定结论将包括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伤情介绍、鉴定依据和鉴定结论。

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对初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最终结论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综上所述,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本人到场,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其他安排。如需更详细的指导或帮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本人到场鉴定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

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

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

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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