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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裁员需要支付补偿金吗怎么计算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劳动纠纷2024-07-02 10:47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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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经济裁员是指企业为了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一次裁员20人以上或不到20人,但由于经济或技术原因,占企业员工总数的10%以上。同时,经济裁员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符合经济裁员条件的主要条件如下:

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的;

生产经营存在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创新或经营方式调整,劳动合同变更后仍需裁员的;

因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其它客观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用人单位在进行经济裁员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包括提前通知工会或全体职工,听取意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并在正式裁员时向被裁员人员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经济补偿按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作为经济补偿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工作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资不足六个月的,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经济补偿标准,最高支付年限不超过十二年。

对于因医疗期满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或经济裁员的,劳动者解除合同时工资高于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经济补偿的计算不受12年上限的限制。

如果工人的工作年限超过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日期),则需要分段计算经济补偿。2008年以前的部分按照旧法的规定计算,2008年以后的部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计算。

根据规定,某些特定情况下的员工不得裁员,如职业病或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医疗期间的员工、怀孕、分娩、哺乳期的女性员工等。在六个月内,如果单位需要新招聘人员,裁减员工有权被优先录用。

经济性裁员需要支付补偿金吗怎么计算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劳动法》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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