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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没有遗嘱房产归谁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婚姻家庭2024-06-06 14:14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夫妻一方死亡,无遗嘱的,财产的所有权和分配通常遵循法定继承的原则。

房产继承流程:

1、确定继承人:首先要确定合法的继承人。继承顺序如下: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分割共同财产:在分配遗产之前,应先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民法典》第1153条的规定,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在分割遗产时,应当将共同拥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割为配偶,其余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3、遗产平均分配:遗产一般应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若继承人之间存在特殊情况,例如某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有较大的扶养义务,可适当调整分配比例。

4、办理继承公证:继承人需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以证明其继承权。

5、房产过户: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后,需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或房地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以继承人名义登记房地产。

继承人之间存在争议,不能协商一致,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夫妻一方死亡没有遗嘱房产归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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