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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产品中的三无指的是哪三无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综合法律2024-04-01 11:19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所谓“三无产品”,通常是指缺乏关键识别信息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日期、质量证明、厂家名称和地址。此类产品可能还缺少卫生许可证编码,来源不明,无法追溯其生产工艺和质量保证。

对生产销售三无产品的处罚措施:

1、责令停止:有关监管机构将责令非法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或个人立即停止其违法行为。

2、没收产品:非法生产和销售的三无产品将被没收,以防止其继续流入市场。

3、罚款: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违法者可被处以相当于违法生产、销售产品价值等值三倍以上的罚款。

4、没收违法所得:如果违法者从销售三无产品中获利,那么这些违法所得也将被没收。

5、吊销营业执照:监管部门有权吊销违法者的营业执照,禁止违法者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继续从事商业活动。

三无产品中的三无指的是哪三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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