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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写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吗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房屋土地2024-03-25 15:14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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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原则上,房产证是谁的名字,房子是谁的,但不一定有完整的产权。但在婚姻关系中购买的财产,无论写哪一方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我国实行房地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和变更以房屋产权登记为准。房地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经依法登记,产生效力。

1、共有关系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没有特别约定的,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时,无论房屋所有权证上的名字是谁,效果都是一样的,即夫妻双方各有一半的份额。

2、赠与关系

父母或者子女自愿将房屋赠送给子女或者父母,属于家庭之间的免费财产转让,必须进行公证和产权转让登记,否则不具有产权转让的法律效力。此时,填写产权证的人为产权人。

3、继承关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房屋继承始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继承人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房屋应以遗嘱继承人的名义转让;无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

4、扶助关系

一些老年人没有经济能力购买成本价房屋,其子女有经济能力,愿意资助人可以在购买协议中注明,并通过公证证明事实,有利于未来房屋产权的分配。不记载的,只能视为老人的产权,老人死后只能按继承分配。

不动产权证写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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