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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蔑他人名誉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综合法律2024-03-12 15:20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污蔑他人名誉的处罚有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具体如下

1、公开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依照刑法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虽然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并未达到情节严重程度,则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实施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犯罪。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捏造事实,严重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不良影响;诽谤他人导致精神障碍或受害者自杀等。

诽谤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

与侮辱罪相同,本罪所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二)客观要件

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捏造、散布虚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必须有捏造某些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假如传播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损害了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必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

基本上有两种传播方式:一种是言语传播;另一种是文字,即通过大字报、小字报、图片、报纸、书籍、信件等方式传播。

3、诽谤行为必须针对特定的人,但不必指名道姓。只要你从诽谤的内容中知道受害者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

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点击、浏览5000次以上,或转发500次以上;

(2)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精神障碍、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两年内曾因诽谤受到行政处罚,并诽谤他人;

(4)其它情节严重的情况。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符合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主观上,这种罪行必须是故意的。行为人知道自己传播的虚假事实足以损害他人的声誉,知道自己的行为会损害他人的声誉,并希望这种结果能够发生。行为者的目的是破坏他人的名誉。

污蔑他人名誉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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