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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赔偿金额怎么计算?哪些情况可以不支付?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劳动纠纷2024-01-22 14:11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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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离职赔偿金。离职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时,向劳动者支付的一定金额。它的主要作用是补偿劳动者因失业而遭受的经济损失。那么,离职赔偿金额怎么计算呢?

如何计算离职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离职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分为两种情况:

1.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限已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月数,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具体计算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月数÷12×一个月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一个月工资的计算方法不同于工资总额。一个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等。

离职赔偿金的上限

离职赔偿金的金额是有上限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金。例如,某地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那么,该地用人单位在支付离职赔偿金时,最高只能支付6000元。

不支付离职赔偿金的情况

在以下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离职赔偿金:

1.劳动者到期自动离职;

2.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经用人单位安排后仍不能从事其他工作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其他情形。

离职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和上限是由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在支付离职赔偿金时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免在劳动合同终止时受到经济损失。

离职赔偿金额怎么计算?哪些情况可以不支付?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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