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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回家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工伤不同级别赔偿标准是什么?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劳动纠纷2022-08-16 17:06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职工下班时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能判定为工伤,必须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1、交通事故必须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发生;

2、上下班必经线路发生的交通事故;

3一定是我没有责任或不是主要责任;

4、必须是机动车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

工伤不同级别赔偿标准:

(1)1-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应保留劳动关系,但是退出工作岗位。应该享受的待遇:一次性伤残补贴(18-24月受伤前12月的平均缴费工资社保);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受伤前12月的平均缴费工资的75%-90%,社保),直至退休。

(2)5-6级是大多数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应该享受的待遇:一次性残疾补贴(14-16月受伤前12月的平均缴费工资、社保);如果单位不能安排工作,有两种解决办法:一是每月支付残疾津贴(60%-70%受伤前12月的平均缴费工资,单位支付),直至退休;二是经职工本人提出,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

(3)7-10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应该享受的待遇:一次性残疾补贴(6-12月受伤前12月平均缴费工资,社保);合同终止或者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和残疾就业补贴。

(4)因工死亡,应该享受的待遇:丧葬补贴(6月上年月社平工资,社保支付);近亲属养老金/抚养费;一次性死亡补贴(48-60月上月社会保障工资、社会保障支付)。

以上提供的工伤补贴具体金额标准见省市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除上述从工伤医疗基金支付项目外,还有从单位获得的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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