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自己打官司流程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离婚诉讼时,自己打官司应该准备什么材料?
1.原告的身份证原件。
2.夫妻关系证明可以提供结婚证明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证明,可提交财产清单,具体可在开庭时提交。
4.有子女的,还应提交出生证明.户口簿等。
5、其他证明材料。
离婚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审核材料;
3.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否则将原告的文件和材料退回,并告知不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被告人因非个人原因不能在15日内答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诉讼;
5.法院受理离婚诉讼案件后,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向双方发送传票;
7.法庭:双方可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表诉讼(离婚当事人一般必须出庭,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庭的,必须向法院出具书面意见);
8.法院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判决是否允许离婚,如何分割财产,如何解决子女抚养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提示:法律问题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提示:法律问题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