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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高铁站占地应该怎么补偿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房屋土地2024-06-26 15:05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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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在修建高铁站过程中,征地补偿应遵循国家规定的标准,确保合理、公正。修建高铁站占地所涉及的补偿:

1. 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是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这个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在某些情况下,部分费用可能会支付给失地农民

2. 安置补助:安置补助通常是被征用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具体支付方式取决于被征地农民的选择,可以是货币安置,也可以是调地安置。若不能维持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省人民政府可批准增加此费用,使总产值达前三年的30倍。

3. 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包括被征地农民拥有的房屋、树木、固化生产设施、水井等附着在地面上的各种附属设施。赔偿金一般按评估价格计算,直接支付给所有人。评估应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如有异议可申请重新评估。

4. 幼苗补偿:指上一季度被征用土地作物的产值,直接支付给具体承包人。如征地时该地块上没有种植作物,则不存在此费用。对于播种初期的作物,每季度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成本;生长期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即将收获的粮食、油料和蔬菜幼苗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树木应尽可能移植,移植费用由用地单位支付;如果不能移植,需要砍伐,应根据实际价值进行补偿。

5.农村村民住房补偿:按照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确保生活条件得到改善,被征地农民在征地范围内自主选择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

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和实际情况,可能会改变具体的补偿标准和计算方法。因此,建议咨询当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专业律师获取更准确的信息。被征收人不服赔偿决定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修高铁站占地应该怎么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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