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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药费是全额报销吗怎么报销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劳动纠纷2024-05-28 10:50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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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工伤医药费并不是全额报销的。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需要治疗的,可以报销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工伤康复费用的费用。

报销流程:

1. 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需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情况下,可先到最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

2.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销医疗费用。

3. 提交报销材料的具体时间要求可咨询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报销所需材料:

工伤职工身份证;

医疗专用收据、住院总花费清单等;

工伤认定决定书等材料;

若为职业病,还需提供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

工伤保险报销一般在5-6个月内到达,但具体时间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

在治疗工伤时,如果同时治疗非工伤引起的疾病,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与第一次工伤相同的工伤待遇,报销标准相同,无折扣。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人员退休后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无论退休前后,均可报销。

具体报销流程和条件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获取详细信息。

工伤医药费是全额报销吗怎么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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