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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包括哪些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综合法律2024-03-25 16:08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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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在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享受的专项扣除项目包括居民个人依据国家规定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住房公积金等。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包括以下几个项目:

1. 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包括学前教育阶段的相关费用,可以按照每个子女一定的标准进行扣除。

2. 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以及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可以定额扣除。

3. 大病医疗: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负担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超过一定金额的部分,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据实扣除。

4. 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按照每月一定标准定额扣除。

5. 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支付的住房租金,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定额扣除。

6. 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的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的支出,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定额扣除。

7.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的相关支出,可以按照每个婴幼儿一定的标准进行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包括哪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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