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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不赔偿怎么办

法临说法网 律师已认证劳动纠纷2023-10-30 10:26:23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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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公司搬迁时,如果新地址在劳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公司在建立劳动关系时提前通知,劳动者应当服从。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根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变更劳动合同,继续在新地址履行合同;不愿意去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终止合同,并根据劳动者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

公司搬迁不给予赔偿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处理流程: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应携带:仲裁申请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2份,用人单位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仲裁委员会应在5个工作日内立案,然后给予双方证明期和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然后调解双方。调解不能由仲裁委员会下达裁决;劳动仲裁应当在60天内结案;对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以起诉法院;

3、劳动仲裁申请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到新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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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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