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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房屋土地2024-09-12 14:18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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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对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偿问题,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政策,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偿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土地补偿费用:根据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位置、质量等因素确定。

安置补贴: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的费用。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作物等给予补偿。

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权益。

补偿流程

发布征地预公告:包括征地范围、目的、土地现状调查安排等。

土地现状调查:查明土地位置、所有权、土地类型、面积等。

制定征地补偿安置计划:包括补偿方式、标准、安置对象、方式等。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拟征地所在地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0天。

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与被征地所有人、使用权人签订协议。

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偿有很多方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

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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