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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男方借女方钱不还怎么解决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债权债务2024-08-28 14:25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恋爱期间的借款问题可能会因为情感因素而变得复杂。对不偿还债务的,只要有证据,且在诉讼时效范围内,可以选择起诉

1. 沟通协商:首先尝试与对方沟通,明确借款金额、时间和还款计划,看看是否能友好地解决问题。

2. 书面确认:以前没有书面借据的,可以要求对方填写借据,明确贷款金额、贷款日期、还款日期等,并由借款人签字。

3. 收集证据:收集所有可能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转账记录、银行对账单、借据、双方关于贷款的通讯记录等。

4. 法律咨询: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债权人的法律权利和可能的追讨方式。

5. 律师函:如对方仍未还款,可通过律师发出律师函,正式要求对方在规定时间内还款。

6. 调解:双方同意的,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调解可以在法院、仲裁机构或第三方调解机构进行。

7. 诉讼:如果上述方法都不能解决问题,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

8. 执行判决:法院判决支持债权人的诉求,但对方仍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没有书面证据证明恋爱期间的借款,可能会增加追讨的难度。保证有足够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是非常重要的。如有必要,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帮助。

恋爱期间男方借女方钱不还怎么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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