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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学校乱收费的行为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债权债务2021-12-09 14:53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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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效遏制教育乱收费现象,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教育部.监察部.国务院办公厅.要求严格禁止学校乱收费,落实政府对教育投入的责任。日前,广西河池一中学因乱收费被处罚400余万元,对学校乱收费表示拒绝。

五月二十三日,有群众在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投诉广西河池宜州区溪谷高中涉嫌变相增加学费。宜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发现,学校周末对学员培训辅导费(托管费).班费总计443.5万元。最近,宜州区市场监管局向山谷中学发出了责令退费通知书,要求学校将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多付的费用全部退还
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学校乱收费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乱费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1.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实施,有没有超过公示范围收取的费用以及对国家.省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是否继续收费;

2.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入学有关的费用;

3.违反规定收取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使用或应取得的各种证卡费用的行为;

4.不按规定举办辅导班.补课.提高班.实验班.国际班.兴趣班.超常班等为理由向学生收费;

5.在规定范围之外向学生收取代办费,变相收费;

6.义务教育阶段不实行招生和收费政策,择校乱收费,中小学教学辅材散乱行为。

报告学校乱收费的情况,可向教育局举报,这四种行为主要是:

第一,“生存”式乱收费。这种乱收费主要发生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中小学校,或经济欠发达的城镇地区较弱的学校,学校依靠向学生乱收费来维持办学的基本需要。

第二,乱收费的发展模式。这种乱收费行为,是指某些学校为了实现现代化教育的基本条件,盲目扩大办学规模,脱离实际,搞豪华学校建设,并不能依靠政府拨款和正常收费维持下去。

第三,“趋利化”的乱收费。部分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领导办学思想不正确,一是订教材.统一着装校服.代收"回扣",推销保险等代收"一是以班补课.招收“择校生”.办重点班,搞所谓的"创收",造成学校以乱收费方式向教职工发放工资以外的福利.津贴和劳务报酬。

第四,“转嫁”乱收费。这种乱收费的行为,是政府对学校摊派,通过学校的搭车费和乱收费。政府各部门对辖区内的学校进行收费,有的具有硬的摊派性质,实际上挤占了教育经费和校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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