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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转正才买社保合法吗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劳动纠纷2024-04-29 10:02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三个月转正后购买社保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也就是说,不管员工是否处于试用期,雇主都有法律义务从员工入职开始就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面临罚款。

任何延长社会保障缴费时间的做法,包括试用期后购买社会保障,都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缴纳社会保障,如果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费而辞职,劳动者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经济补偿。

赔偿费用包括以下几项:

1. 劳动者未领取或者少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2. 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3. 与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4. 与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5. 其他因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而造成劳动者损失的费用。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社会保险机构不能补办的,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的,由此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不满的,应当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总之,用人单位不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个月转正才买社保合法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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