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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刑事辩护2024-04-02 10:48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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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因犯罪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获得赔偿。当受害人的人身权利受到犯罪行为的侵犯,或者其财产因犯罪行为而遭到破坏时,受害人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物质损失。

赔偿范围的限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通常仅限于可量化的物质损失,这是由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这包括已经发生的损失和未来不可避免的损失。值得注意的是,精神损害赔偿通常不包括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内。

虽然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范畴,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受害人因犯罪行为造成外貌、身体损伤,从而遭受持续的精神痛苦,影响婚姻、就业和正常生活,法院在判决人身损害赔偿时可能会考虑精神损失因素。但是,如果受害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法院将不予受理。

物质损失的类型

1. 犯罪行为直接损坏的财产;

2. 受害者因犯罪行为而产生的个人费用,如医疗费用、营养费用、误工费用等;

3. 护理费、丧葬费等因照顾被害人或处理死亡后果而产生的费用;

4. 受害者抚养或者赡养的人的必要生活津贴。

诈骗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八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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