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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书签了,检察院的量刑会再轻点吗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刑事辩护2024-04-01 17:06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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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在签署认罪认罚书后,检察院的量刑可能会更轻。

签署认罪处罚具结书是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程序。签署认罪处罚具结书后,检察院在提出量刑建议时,会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作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之一。

人民检察院在提出量刑建议时,应当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不同诉讼阶段,确定宽度的限度和范围,查明案件事实的价值和意义,是否有悔改表现和犯罪的严重程度。在主动认罪认罚、早期认罪认罚、彻底认罪认罚、稳定认罪认罚的情况下,一般应给予较大的从宽范围。

即使犯罪嫌疑人认罪,但犯罪具有严重性质,如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或主犯,或犯罪性质和危害后果特别严重、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特别严重,检察院应严格把握宽大范围,甚至依法不宽大。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签署具结书后没有新的事实和证据,且犯罪嫌疑人未反悔,检察院不得撤销具结书或变更量刑建议。除非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不真实、认罪后悔改或者不履行具体书中需要履行的赔偿损失、返还赃物和赔偿,否则不得提出加重犯罪嫌疑人处罚的量刑建议。

综上所述,认罪具结书的签署通常被视为犯罪嫌疑人的从轻处罚情节,检察院在提出量刑建议时会考虑。但是,能否获得较轻的量刑,还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最终判决。

认罪认罚书签了,检察院的量刑会再轻点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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