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房屋土地 > 正文

房子质量问题找哪个部门投诉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房屋土地2023-03-24 11:58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1、如果发现质量问题,先找开发商,因为买家和开发商有直接的合同关系。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开发商对商品房的质量负有最终责任。开发商向买方赔偿,开发商按质量原因按合同追偿责任单位。

2、开发商不解决或者对开发商解决方案不满意的,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鉴定或者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居民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格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以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

3、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若上述方法无法解决,购房者可根据法律规定及其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

住房质量问题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要看情况:

(1)首先要看房屋质量保修期是否已过,如果没有,房屋质量问题可向当地质检站投诉;

(2)房屋质量评估应找专业机构。房屋质量问题应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向建交委、规划局等有关部门申报检查、备案;

(3)房屋质量纠纷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共同委托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作出评估报告。当事人无法协商确定时,法院将在评估机构指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关于本站:法临海量律师平台已认证,汇聚执业多年律师团队,办案经验丰富,专业律师精准解答您的问题,问律师最快10秒响应!法律问题免费在线提交,律师在线回复,智能推荐擅长领域已认证律师为您服务。
提示:法律问题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看完仍有疑问?浏览更多不如直接提问99%用户的选择!
极速咨询 资质认证 精准解答 及时回复
关于本站:法临海量律师平台已认证,汇聚执业多年律师团队,办案经验丰富,专业律师精准解答您的问题,问律师最快10秒响应!法律问题免费在线提交,律师在线回复,智能推荐擅长领域已认证律师为您服务。
提示:法律问题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看完仍有疑问?浏览更多不如直接提问99%用户的选择!
极速咨询 资质认证 精准解答 及时回复
法临说法 Powered by 4.6.2 2009-2024 ©Xunruicms Inc. 法临网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101069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