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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探视权是怎样规定的

法临说法网 律师已认证婚姻家庭2025-11-19 09:54:39 0
陈叶召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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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海明珠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事,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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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若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关于探视权是怎样规定的

探视权,又称探望权,是一项重要的亲权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1、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

权利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义务主体是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其有协助对方行使探视权的义务。例如,在约定的探视时间,直接抚养方应配合将孩子交给对方,不得故意设置障碍。

2、行使方式与时间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比如,双方可以约定每周探望一次,每次半天,或者每月探望两次,每次一天等。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进行判决。

3、探望的中止与恢复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这里的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包括探望方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吸毒等不良行为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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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探视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

探视权的行使方式主要有看望式探望和逗留式探望两种。

1、看望式探望

看望式探望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这种方式时间较短,方式灵活。例如,不直接抚养方可以在周末到直接抚养方家中看望孩子,陪孩子玩一会儿、聊聊天等。它的优点是对孩子的生活影响较小,能让孩子在熟悉的环境中与探望方相处。

2、逗留式探望

逗留式探望是指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将未成年子女领走并按时送回。比如,在寒暑假期间,不直接抚养方可以将孩子接走共同生活一段时间。这种方式能让探望方与孩子有较长时间的相处,增进彼此的感情,但对直接抚养方的生活安排可能会有一定影响,需要双方合理协商。

3、选择行使方式的考虑因素

在选择行使方式时,要考虑孩子的年龄、意愿、双方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对于年龄较小的孩子,看望式探望可能更合适;随着孩子年龄增长,若孩子愿意,可适当采用逗留式探望。同时,双方的工作、生活安排等也会影响行使方式的选择。

三、如何保障探视权的实现

保障探视权的实现,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1、双方协商与沟通

直接抚养方和不直接抚养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商。双方应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就探视的时间、方式等达成一致,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例如,若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探视时间,应提前与对方沟通,取得对方的理解和配合。

2、寻求法律帮助

如果一方不履行协助义务,阻碍对方行使探视权,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要求对方履行协助义务。若对方仍拒不执行,法院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3、关注孩子的意愿

在保障探视权的过程中,要充分关注孩子的意愿。当孩子达到一定年龄,有自己的认知和表达能力时,应尊重孩子的想法。如果孩子不愿意被探望,要了解原因,进行合理引导,而不是强制孩子。

综上所述,探视权是法律赋予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重要权利,其规定明确了权利义务主体、行使方式等内容。在实际生活中,要通过多种方式保障探视权的实现。但在实践中还可能遇到如探视权行使过程中孩子出现心理问题、一方频繁变更探视时间等问题。如果您在探视权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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