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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做析产买房公积金能取出来吗,住房公积金离婚时如何处理?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婚姻家庭2021-09-07 16:45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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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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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涉及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离婚做析产买房公积金能取出来吗?相关问题接下来法临说法小编就来为大家整理介绍,一起往下看吧。

离婚做析产买房公积金能取出来吗

一、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分割。从本质上说,住房公积金仍是一种福利,由原来的一次性福利分房改为现在逐月归集的个人、集体、国家共同承担的一种福利转化形式,其本质属性是一种住房的长期储蓄,由国家设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在职工家庭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及家庭自住住房大修理时向有关部门申请使用。作为储蓄,它是职工工资收入的一部分,是国家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职工增加的住房工资,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生存期间获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室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获得的住房公积金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住房公积金,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和应得的住房公积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外的,则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因此,在分割住房公积金时,必须明确资金获得的时间。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

因住房公积金具有的特有属性,尤其是其不以现金形式存在,而且规定了提取时的限制,使分割住房公积金在实践操作上存在着一些问题。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于

由于住房公积金非现金性和提出的限制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没有上述法定事由的出现,公积金所有权人是没有理由将住房公积金从其帐户中提出,也就是说资金无法变现,这往往成为离婚案件中抗辩方拒绝分割住房公积金的一个理由。

住房公积金离婚时如何处理

离婚,涉及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离婚财产分割主要是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在离婚时如何办理?如果不知道相关的法律知识,不知道该怎么办,以下是法临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取法临网小编的具体意见。

《最高法院婚姻法解释2》第11条第2项规定:男女双方实际获得或应获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种司法解释显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获得或应获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储存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公积金没有实际取得,但确实是夫妻一方和彼此在婚姻关系生存期间应该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

既然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可以在离婚案件中分割。只是分割时应该先严格分清时间上是取得于婚前依然婚后,只有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才能分割。

如果只有一方持有公积金,则直接分成两半。因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因此,法院能够判决(或调解)名下拥有公积金的一方将公积金数额的一半以现金折价款的方式来直接给付另一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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