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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30 工伤,医疗,赔偿,有期限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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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能够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对于离婚关于离婚关于房子分割法律有什么规定相关问题下面小编会为大家讲解,一起往下看看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钱分配
1、哪些婚姻是可以撤销的婚姻?
婚姻法规定,如果被胁迫结婚,被胁迫方可以要求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撤销婚姻。受到威胁的一方要求撤销婚姻,应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要求撤销婚姻的,应当从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恐吓是指行为者威胁对方当事人或近亲的生命、健康、名誉、财产等损害,强迫对方当事人违反真正的意愿结婚。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这里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是延长的规定。一年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的,则该项请求权永久消灭。
2、哪些情况属于无效婚姻?
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结婚时,尽管婚姻无效,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布婚姻无效时,法定无效婚姻状况消失,对宣布无效的申请,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准备离婚,协议还在诉讼中吗?
离婚有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各有特点,当事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
一、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的好处是节省时间和经济。一般来说,材料齐全的话,30分钟左右就可以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但是,协议离婚的要求很严格,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的意思、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等问题。
二、诉讼离婚
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双方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分割和对孩子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状。诉讼离婚相对费时费力,但不能达成离婚协议是必要的一步。
4、协议离婚有什么标签?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允许协商离婚登记的法定标签是
一、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应该自愿离婚。一方要求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二、申请离婚当事人已经适当处理了孩子的抚养和财产问题。对方要求离婚,但对儿童抚养、夫妻生活困难的经济援助、财产和债务处理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三、其他不协商离婚的,一方或彼此当事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的婚姻登记未申请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5、现役军人离婚该怎么办?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是指军人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且军人一方没能重大过错,则不会判决准予离婚。军人一方提出离婚会不会受到限制。
6、在什么情况下男性不能提出离婚?
《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性在怀孕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性不得提出离婚。
但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性怀孕期间和分娩后1年内,女性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接受男性的离婚请求,并非如此。也就是说,法律限制了男性在女性怀孕和生育后的一定期限内的起诉权,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接受男性的离婚请求。在这里,重要的是看哪些情况是必要的,不受这个限制。从审判实践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来看,确实需要的情况,现在女性通奸怀孕(不包括女性在结婚前和别人发生性关系而怀孕)的情况很普遍。如果男性在女性通奸怀孕后,或者在女性出生后一年内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必须受理。另外,女性在产后一年内,男性不能提出离婚。从立法精神上看,法律上限制男性在女性出生后一年内的离婚诉讼权,不仅是为了婴儿的正常发育,也是为了女性的身心健康。
7、夫妻一方没有民事行为怎么离婚?
一、夫妻一方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只能诉讼离婚。《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要求夫妻自愿离婚,如果一方现在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就不能说自愿了。由此可见,一方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协商离婚,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一方的其他亲属不能代理离婚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夫妻一方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向婚姻登记部门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部门不予受理,应通知他们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在诉讼中,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一方亲属首先要确定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法定代理人的范围:父母、成年子女、有抚养关系的成年兄弟姐妹,如果没有上述范围的法定代理人,可以根据民法、民法规定的方定法定代理人。
三、这个离婚诉讼,可以协商结束。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就离婚、养育孩子、分割财产等问题达成协议,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以直接判决结束。
8、夫妻中的一方失踪后应该怎样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失踪者提出的身份关系诉讼由原告地址人民法院管辖的原告地址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由原告地址人民法院管辖。失踪不到两年,配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失踪,人民法院宣布失踪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法院一般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婚姻法》第32条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调停无效,夫妻感情确实破裂:
一、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赌博、毒品吸收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感情不分居两年以上的
五、其他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
其他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是指一方违法犯罪被判处徒刑、强奸、强奸、婚外行为或直接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另一方不能原谅的行为。
10、分居2年以上的,婚姻关系能自动解除吗?
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是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该判决准予离婚。但是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
11、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夫妇的共同债务有
1、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夫妇的名义为夫妇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
2、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妇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一般以夫妇的共同债务处理,夫妇可以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承诺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妇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承诺为各自所有,债权人知道承诺的是夫妇的个人债务
3、一方婚前个人债务,一般可以证明婚后是共同债务人
个人债务是一方私下所欠借款,不属于用于夫妻和家庭生活的共同债务,因而应由个人清偿。此外,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你不想偿还赌注,你可以不偿还。
12、个人财产会因结婚而变成共有财产吗?
过去规定,生活档案历经4年,房屋及其他生产档案历经8年转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这类规定不符合物权法原理。有些网民只看过去司法解释的规定,认识上有不清楚的地方。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否认1993年司法解释,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继续转为共有财产,婚前财产永远是个人财产。
13、双方都想要房子怎么办?
房子是生存最基本的生活资料,特别是近年来房价疯狂,房子尤为重要。如果彼此都想得到房子,法院一般会考虑
(1)孩子是谁养大的。一般来说,孩子是谁养大的,家里判断是谁的可能性很大
(2)照顾没有错误的人。另一方有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四个坏习惯,即重婚、同居、暴力、遗弃或其他重大过失,考虑到无过失者的利益,法院适当考虑无过失者的权益。
(3)如果彼此标签相同,没有孩子,法院可能会以竞争价格解决住宅的归属,也就是说,将住宅判定为出价最高的一方,另一方可能会获得折扣。
14、在什么情况下,孩子和母亲一起生活?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也许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是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标签基本相同,彼此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是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母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15、在什么情况下,孩子和父母一起生活?
一、两岁以下的孩子,母亲有以下情况之一:
(1)患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应该和他一起生活的
(2)有抚养标签不履行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孩子和他一起生活的
(3)由于其他原因,孩子不能和母亲一起生活。
二、二岁以下的孩子,互相协商孩子和父母一起生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没有不良影响的
三、二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如果父母有以下情况之一,和父母一起生活的可能性很大:
(1)因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随着生活时间的推移,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没有其他孩子,母亲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随着生活时间的推移,对孩子的生活不利,或者对孩子的健康有严重感染,或者对孩子的生活不利。
(5)女性养育孩子的标签基本相同,彼此要求孩子和他们一起生活,但孩子和祖父母一起生活多年,祖父母要求有能力照顾孙子的
(6)十岁以上的孩子,自己选择和父亲一起生活。
16、子女抚育费如何给付?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彼此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是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支付,有标签的可一次支付。如果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以用其财产抵消儿童抚养费。父母和他们在一起。 这可以协商孩子一起生活,抚养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但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孩子所需的费用,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不能协商。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一般到孩子18岁为止。16岁以上未满18岁,以其劳动者为主要生活来源,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儿童有以下情况之一,父母有支付能力的,应承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力或未完全丧失劳动力,但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学校学习的(高中以下学历教育)
(3)确实没有独立的生活能力和标签。
17、对方伪造债务怎么办?
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例如,原来的父母赠与购房费,现在写着不合理想成为贷款关系的直接向家人和家人伪造不合理的自己股票市场的钱说是为别人炒股的资金。担心对方的虚假,是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最大的担心之一。事实上,你不必太担心。法院有一定的诉讼规则,虚假也不容易成功。目前理论界普遍认为,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不应直接处理债务问题。
法院通常的做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承认债务,通常不会对债务进行实质性的审理,建议债权人另行起诉。虚假面临鉴定、质量证的考验,面对婚姻法规定的不同、不同的结果,甚至参加者承担虚假证据罪的刑事结果,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注意诉讼权利和技术,诉讼中对方的虚假问题就可以防止和解决。
18、在什么情况下,没有错误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46条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导致离婚,无过失者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1)再婚的
(2)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司法解释,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19、找不到第三方证据怎么办?
因为新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婚外恋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在财产分割上占得先机。然而,由于科学调查困难,大多数婚外情离婚案件都可以被确定。可以直接证明出轨的证据很难进行科学调查,有的原告在向法院起诉时,为了主张对方有外遇,列举了很多证人的证言,但这些证据都是间接的证据,如果不能直接支持证据,或者对方否认,就会被法庭否定。因此,要取得证明第三者的证据,必须找到重要的证据。否则,花这么多精力和金钱取得没有实质意义的证据是不合算的。
20、认定第三者的证据很重要吗?
现有的离婚事件,约一半与外遇问题有关。许多朋友为找不到对方有“第三者”的证据而心烦。间接证据不认定一般当事人只能得到电话清单、通话记录、短信内容、相对亲密的照片、证人证言,甚至堵在门外等。这些证据只是间接的证据,其证明力相对较小,一般法院不会因为这些证据而认定对方有过错。
以下5种重要证据法院信用。
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暴露,一方急忙写下悔改的书面证据。
第二,妓女事件被调查等,通常有警察的介入,有警察的记录
第三,公司确认员工的外遇后,有时处理生活方式问题,提交一些处理资料
第四,相互交往的信件、邮件、电子邮件等,这样的证据除了书面证据外,邮件、电子邮件等都应该公证,提交法院
第五,抓住床,收集这样的证据很困难,可以拍照取得,但要注意不要侵犯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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