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了派出所不拘留打人者怎么办
被打了怎么办?
1、如果受伤,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并做伤情鉴定。如果伤情鉴定被认定为轻伤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依法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2、公安机关立案后,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打人者对被打者进行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害被认定为轻伤,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身伤害赔偿的同时,可以要求给予打人者行政处罚。
派出所拘留条件?
派出所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
1.拘留对象为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现行犯罪是指正在犯罪的人,重大犯罪嫌疑人是指有证据证明有重大犯罪嫌疑人的人。
2.有法定紧急情况之一。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第十六十三条对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行政拘留: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在一日以上十五日以内。
2.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员按照行政法律法规采取的处罚措施。
法律依据:
如果派出所没有对行为者(打人者)进行拘留,说明打人者的打人行为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被打者的伤情也没有达到轻伤及以上,所以警方一般采取调解形式,对双方进行调解处理。不过被打者可以主张打人者进行民事责任赔偿,赔偿的内容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具备行政拘留的条件如下: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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