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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是什么意思?债权的法律特征

法临说法网 律师已认证债权债务2022-04-27 11:48:04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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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事实上,我们仍然可以从字面上理解债权的含义。专业地说,它是指权利主体在债务关系中可以要求义务主体是某种行为或不是某种行为的权利。一般来说,它有权要求他人偿还债务。债权与物权相对应,成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究竟债权是什么意思?债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接下来随着法临说法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债权是什么意思

索还债务的合法权利。债权,“债务”的对称。是指权利主体在债务关系中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某种行为或者不是某种行为的权利。债权和债务一起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债权与物权相对应,成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生效。原则上,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关系不能与第三衡。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

债权的法律特征

(1)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

(2)债权为相对权。债的主体双方只能是特定的。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个人主张权利。

(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并且其相互间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优先性。

(4)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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