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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过世了财产如何分配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婚姻家庭2024-10-22 11:26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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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夫妻中的一方去世后,并非所有夫妻共同财产都会自动归另一方所有。一般需要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将死者的个人财产作为遗产分配。

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如下:

1、法定继承顺序:死者未留下遗嘱或者遗赠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若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如兄弟姐妹等)继承。

2、遗产分配原则: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平等。但是,对于生活中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于被继承人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具有扶养能力和条件但不履行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不分或少分。

3、特殊情况下的分配:依靠被继承人支持、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被继承人支持较多的人,可以分配适当的遗产。

4、协商分配: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确定遗产的分配方式。如协商一致,遗产可以不平等分配。

遗产分割的时间、方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继承人应在遗产分割前妥善保管遗产,并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

继承人不能就遗产分配达成协议的,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为了保证遗产分配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遗产分配。

夫妻一方过世了财产如何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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