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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弄丢了可以离婚吗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婚姻家庭2024-08-13 15:44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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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即使结婚证丢了,夫妻双方仍然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1、使用现有的结婚证办理离婚:如果只有一方丢失了结婚证,夫妻双方可以直接携带另一方的结婚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2、离婚后出具婚姻证明:双方结婚证丢失的,可以到民政局,根据婚姻登记档案或提供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办理离婚登记。与此同时,需要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丢失结婚证的书面说明。

3、补领结婚证后再离婚:双方可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构或任一方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婚姻登记档案并确认无误后,将补发结婚证。补领后,如果双方就离婚达成协议,可以继续办理离婚登记。

4、不配合补领结婚证的:一方不配合补领结婚证的,另一方可以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5、登记资料找不到的:结婚登记时间过长,导致找不到登记资料的,婚姻登记机关可能无法出具证明。在这种情况下,诉讼离婚成为解决问题的途径。

办理离婚手续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寻求帮助。

结婚证弄丢了可以离婚吗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第五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进行。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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