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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父母的房子如何办理继承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房屋土地2024-08-08 10:43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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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父母去世留下的房产可以通过遗赠或继承的方式获得。法定继承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权证、死亡证到公证处办理房地产继承公证,取得公证书;然后房地产继承人持继承房地产公证书、房权证、身份证到房管部门申请转让。

房屋继承办理步骤如下:

1. 办理死亡证明:首先要到父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死亡证明。

2. 确定继承方式:如有遗嘱,按遗嘱内容继承;若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3. 办理继承权公证:继承人应当携带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户口簿等有关文件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4. 房地产过户登记:携带继承权公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地产过户登记。

5. 支付相关费用:在继承过程中可能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继承权公证费、房地产评估费、转让费和可能的税费等。

6. 注意继承人的顺序:依法继承的,第一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协商分配遗产或解决争议。具体的继承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专业律师,获得详细指导。

已故父母的房子如何办理继承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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