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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欠的债务离婚了女方要承担吗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婚姻家庭2024-07-11 10:40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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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承担的债务,不一定由另一方共同承担。如果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后,女方仍需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但是,如果债务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后女方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共同意义表示的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

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

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但债权人可以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愿的债务。

在判断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将考虑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否基于夫妻共同意愿。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借的钱明显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没有证据表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则该债务可能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如有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如果男方在婚姻期间所欠的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女方可能需要在离婚后承担偿还责任。但如果债务被认定为男方的个人债务,则女方不需要承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意见。

男方欠的债务离婚了女方要承担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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