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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年假可以折算吗

法临说法网 律师已认证劳动纠纷2024-05-07 11:38:42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辞职时未休年假可折算。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当年未安排职工休满年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的工作时间换算未休年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折算后不到一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折算方法如下:(本单位当年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享受的年假天数-当年已安排年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安排职工年假的,不予扣除超过折算年假的天数。员工离职时仍有未休年休假,用人单位应按上述折算方法计算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按此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不安排员工休年假,不依法支付未休年假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用人单位还应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假天数、未休年假工资高于法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所以,员工辞职时,其未休年假可以折算,用人单位需要依法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法院起诉等方式解决。

辞职年假可以折算吗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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