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刑事辩护 > 正文

危险驾驶被抓怎么处罚

法临说法网 律师已认证刑事辩护2026-01-12 10:38:19 0
符炳 律师
符炳 律师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

擅长:综合咨询, 婚姻家事,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公司事务,

符炳 律师
符炳 律师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

擅长:综合咨询, 婚姻家事,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公司事务,

危险驾驶被查处后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确定。根据刑法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吊销驾驶证等;追逐竞驶情节恶劣、超员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行为,也会面临相应罚款、吊销驾驶证等处罚。此外,若危险驾驶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还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等更严重的犯罪。

一、危险驾驶被抓怎么处罚

危险驾驶被抓后的处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刑法层面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此处的拘役期限通常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2、道路交通安全法层面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于追逐竞驶情节恶劣、超员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行为,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将面临罚款、吊销驾驶证等行政处罚。

危险驾驶被抓怎么处罚(0)

二、危险驾驶被抓后有自首情节怎么处罚

如果危险驾驶被抓后有自首情节,在处罚上会有所不同。

1、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具体量刑考量

在危险驾驶罪中,如果行为人有自首情节,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例如,行为人在危险驾驶后主动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候处理,如实交代自己的驾驶情况、饮酒量等信息,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在法定刑的基础上从轻处罚。如果情节较轻,可能会判处较短的拘役刑期或者减少罚金数额。但如果虽然有自首情节,但危险驾驶行为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如发生了轻微碰撞事故等,从轻处罚的幅度可能会相对较小。

三、多次危险驾驶被抓怎么处罚

多次危险驾驶被抓的处罚会更为严厉。

1、刑事处罚加重

多次实施危险驾驶行为,表明行为人主观恶性较大。在量刑时,法院会考虑这种情节,可能会在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例如,原本可能判处一个月拘役的,由于多次危险驾驶,可能会判处三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的拘役,并增加罚金数额。

2、行政处罚升级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方面,多次危险驾驶被抓后,其吊销驾照的期限可能会延长。比如第一次醉酒驾驶可能是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多次醉酒驾驶后,可能会被延长至十年甚至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照。而且可能会面临更高额度的罚款。此外,多次危险驾驶还可能会被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对行为人今后的生活、工作等产生不利影响,如在金融信贷、就业等方面可能会受到限制。

综上所述,危险驾驶被抓后的处罚因不同情形而有所不同,包括是否有自首情节、是否多次实施危险驾驶行为等。此外,危险驾驶还可能引发一系列其他法律问题,如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的民事赔偿问题、保险理赔问题等。如果您遇到了与危险驾驶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法律建议。

关于本站:法临海量律师平台已认证,汇聚执业多年律师团队,办案经验丰富,专业律师精准解答您的问题,问律师最快10秒响应!法律问题免费在线提交,律师在线回复,智能推荐擅长领域已认证律师为您服务。
提示:法律问题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还有疑问?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极速咨询 资质认证 高效沟通 及时回复
关于本站:法临海量律师平台已认证,汇聚执业多年律师团队,办案经验丰富,专业律师精准解答您的问题,问律师最快10秒响应!法律问题免费在线提交,律师在线回复,智能推荐擅长领域已认证律师为您服务。
提示:法律问题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看完仍有疑问?浏览更多不如直接提问99%用户的选择!
极速咨询 资质认证 精准解答 及时回复
法临说法网 Powered by 4.7.1 2009-2026 ©Xunruicms Inc. 法临网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0026540号 律师/律所入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