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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期不能发离婚证吗

法临说法网 律师已认证婚姻家庭2025-12-10 11:19:13 0
赵忠强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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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事, 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工伤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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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内确实不能发放离婚证。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特殊阶段,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只有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在规定时间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才会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一、冷静期不能发离婚证吗

在冷静期内是不能发放离婚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

1、冷静期的设立目的

冷静期的设立是为了避免冲动离婚,给夫妻双方一个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机会。在这个阶段,夫妻双方可能会重新思考彼此的感情,有可能选择继续维持婚姻关系。

2、离婚证的发放条件

只有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在离婚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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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婚冷静期内申请撤回离婚申请后还能再申请吗

离婚冷静期内申请撤回离婚申请后是可以再申请的。如果夫妻双方在撤回离婚申请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考虑,仍然决定离婚,可以再次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1、再次申请的程序

再次申请离婚登记的程序与第一次申请基本相同。夫妻双方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受理和审查。

2、再次申请的冷静期

再次申请离婚登记同样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每一次申请离婚登记,都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三、离婚冷静期届满后未申请离婚证会怎样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未申请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根据法律规定,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法律后果

一旦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夫妻双方仍然想要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

2、特殊情况

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因为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离婚证,夫妻双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说明情况,看是否可以采取补救措施,但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婚姻登记机关的规定来确定。

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是为了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处理离婚问题时,夫妻双方应当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谨慎做出决定。如果您在离婚过程中遇到其他法律问题,例如财产分割纠纷、子女抚养权争议等,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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