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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剪辑成短视频发布侵权吗

法临说法 律师已认证综合法律2025-07-04 15:20:45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电视剧剪辑成短视频发布属于侵权行为,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一、侵权行为的界定​

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依据《著作权法》,未经许可通过网络传播作品,使公众能在自选时间地点获取内容,即构成侵权。剪辑电视剧发布短视频,明显侵犯此权利。​

改编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及署名权风险:若剪辑中对内容改编、歪曲原意,或未标明原作者及作品名称,将分别侵犯改编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署名权。​

二、侵权需承担的赔偿责任​

侵权赔偿金额依据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违法所得确定;难以计算时,可参照权利使用费,最高可按上述金额的五倍赔偿。法院还会综合电视剧的知名度、市场价值,以及侵权人的主观恶意、行为持续时间等因素判决,赔偿范围包括权利人维权产生的律师费、公证费等合理开支。​

三、避免侵权的有效方式​

获取授权:提前与著作权人签订许可协议,明确使用范围并支付费用,是最稳妥的途径。​

合理使用:在符合《著作权法》“介绍、评论” 等合理使用条件下,需指明出处且引用适度,不影响原作正常使用。​

平台责任:短视频平台若未及时处理侵权内容,或未建立版权保护机制,也将承担连带责任。​

若面临侵权纠纷,建议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维护合法权益。

电视剧剪辑成短视频发布侵权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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