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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公证的情形有哪些?

法临说法网 律师已认证综合法律2025-06-17 09:34:12 0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蒋隽哲律师
蒋隽哲 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资纠纷,

公证作为一种法律行为,旨在通过法定程序对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然而,并非所有事项都可以办理公证,不能公证的情形有:

1、主体不适格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这类人群缺乏独立实施法律行为的能力,需监护人代理以保障其权益及公证的合法性。

2、无利害关系

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公证旨在证明当事人之间有真实、合法关联的事项,无利害关系则不符合公证目的。

3、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

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公证机构无专业技术进行此类鉴定、评估,超出其职能范围。

4、存在争议

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存在争议意味着事实不确定,公证难以确保真实性与合法性。

5、虚假或隐瞒事实

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这种行为违背了公证需真实、合法的原则。

6、证明材料不充分

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又无法补充,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无法达到公证要求,自然不能予以公证。

7、不真实、不合法

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公证必须基于真实、合法的事实或法律行为,否则无法进行。

8、违背社会公德

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公证机构有责任维护社会公德,对违背公德的事项不予公证。

9、拒绝支付公证费

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公证机构有权要求当事人支付合理费用,否则不予办理。

公证费用的收取标准因公证事项的性质和复杂程度而有所不同,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各地公证机构可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费用需以当地公证机构公布的为准。

不能公证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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